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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大叔將上萬廢酒瓶做成藝術花盆?


藝術不一定非要具備很高的門檻,藝術也是可以屬於大眾的,一個個民間藝術家告訴了我這個道理。

林愛國,一位52歲的大叔。

曾經是一位木工,因為熱愛,將廢棄的酒瓶做成了藝術花盆。

幾年來,收過一萬來個酒瓶,也加工過一萬來個酒瓶。

大叔說,這些東西賣不上什麼價錢,5塊、10塊,

全是因為自己喜歡玩,就一直做著。

「在自己心煩的時候,轉一圈看看,自己的心情要好一點」,
「這些東西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去愛護他」

……

還有前一段時間收廢品的位光明,在破爛的房子裡描繪自己的精神世界。

正是這些普普通通的人,讓我重新思考,

到底什麼是藝術?

藝術的作用是什麼?

每當我們談到「藝術」,

一部分人把它束之高閣,認為它只屬於一部分人;

而另一部分人卻覺得,「藝術就是裝x」。

前者讓資本家賺得盆滿鉢滿,後者讓畢加索等人流於谷底。

這兩個極端化的觀點,模糊了人們對於藝術的認識。

其實,藝術到底是什麼,很簡單。

百度百科上對於藝術的定義非常清晰:

藝術(Art)是藉助一些手段或媒介,塑造形象、營造氛圍,來反映現實、寄託情感的一種文化。

它是屬於每一個人的,它不是在閣樓之上的,它也不是用來裝x的,

它是我們對於生活有所思考、有所熱愛,進而產生的一種文化。

林愛國大叔是這樣,位光明大叔也是這樣,

你我也是這樣。

我是美麗天空收集者,擁有好幾個 G的天空照片,

對於雲朵,對於晚霞,我鍾情於此。

我拍的照片很可能沒有共識性,只有我自己喜歡,

但它難道就不是藝術了嗎?

雲朵在天空不斷流動,不斷變化,

尤其是在坐飛機的時候,

千姿百態的雲,它們是大自然塑造的形象。

它們讓我很放鬆,讓我能忘了為生活奔波的痛苦,

這難道不是為寄託的一種情感嗎?

很多時候,看著天上的雲,我就會想起王小波說的,

「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

難道這一切,不是藝術嗎?

隨便你怎麼歸類,行為藝術、攝影、文學,等等等等。

對於生活,有熱愛,就肯定有藝術萌發之地,

它可以是畢加索的立體主義,

也可以是天上的雲,林間的溪,傍晚的霞,夏日的蟬,

更可以是位光明手中的畫,林愛國手中的瓶,以及你生活中美好的一切。

……

藝術不一定非要有很高很高的門檻,

也不一定非要學到具有專業性才能擁有,

它無處不在,它屬於每一個人。

只有建立這樣的認知,

才能讓人願意去觀察生活,熱愛生活,

最重要的是,

只有這樣的認知,人才能從生活的泥潭中逃出來。

所以,

放棄對「藝術」的極端化討論,建立一種熱愛,

就像林愛國一樣,就像位光明一樣,

找到屬於自己的「藝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