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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一女子稱「被堂姐冒名頂替上大學」,當事人丈夫迴應「是當事人自己考的」,你怎麼看?


近日,河南長葛市女子黃海霞稱「被堂姐冒名頂替上大學」一事引發網路熱議。 11月26日,被指冒名的當事人的丈夫張寶成對澎湃新聞稱,妻子黃風玲(現名「黃海霞」)當年因沒有考上大學,復讀後使用了黃海霞的學籍參加1993年中招考試,但498分的成績是妻子自己考的,被許昌師範學院錄取,不存在「頂替上大學」的情況。

11月30日由河南長葛市紀委監察委、公安、教育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核證,黃偉霞,佛耳湖鎮秋莊村人,曾用學籍名為黃海霞。1993年中招考試中,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名參加中招考試,冒用學籍情況屬實。經採證,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目前,教育部門已對黃風玲冒用學籍一事作停職處理。其他參與此次事件的涉事人員正在調查取證之中。

隨後,網上再次引起不同觀點的大討論,爭論雙方各執一詞,很是激烈!一方認為,既然成績是黃風玲自己考取的,那就應該從輕處理。這不是她的錯,是因為當時教育的落後、教育體制的落後,政策規定的不合理,使得很多人不得不這樣去做。另一方認為,成績是自己考的,這不能成為這件事情的擋箭牌。違法了,違規了,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官方公佈成績是他本人考取只是為了證明黃海霞所說的成績是她的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都知道,在1993年那個年代,河南,甚至是全國,頂替學籍參加考試的卻是很普遍的,這個事件絕對不是一個個案,這一點是肯定的!那個年代,學生們為什麼要不停地復讀也要上中專,而不選擇上高中上大學呢?因為在當年上中專是一個捷徑,畢業國家包分配工作。也就是說,哪怕你復讀兩年三年也比讀完高中大學用的時間短,並且,讀高中還要經歷一個高考,你不能確定自己一定能考上,如果考不上,高中畢業是不包分配的。而在1993年,國家開始出現大學不包分配的試點。而這個時候,中專是包分配的,所以很多人都在打中專的主意。使得高中的生源受到了影響,並且不符合國家逐漸將國家工作人員受教育程度逐漸進行提高的計劃。從而,也就對這樣的現象出臺了中專、師範類院校錄取的考生必須是應屆畢業生的要求和規定。從這個角度上來講,這個規定在當時是符合實際國情的,不存在所謂的政策和規定不合理。而那些通過職權和工作便利去操作學籍的人,也必然是有利可圖的!沒有利益的事情誰也不會去幹的,因為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年代,去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都是違法行為!所以,從這這點來說,「成績是自己的」這個理由不能成為你違法違規的擋箭牌!

當年,既然規定必須是應屆畢業生才能報讀的學校,那麼,黃鳳玲的冒用學籍無論是不是黃海霞的,那都意味著她佔去了一個錄取名額,也就證明會有一個應屆畢業生失去進入師範的機會。而當地如此操作,乾的輕車熟路,也就說明當時這樣的事情絕不是隻此一例!意味著當時有很多應屆畢業生失去了錄取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