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購買村民自建房子,是超值?還是超大風險?
因為身邊有朋友在廣州白雲哪邊買了套村民自建的房子,價格不是很貴!看他們也住了幾年,也沒發生什麼事……像這樣的房子,真能買嗎?買來後,基本上也是自己住了!也不會存在繼續賣買的可能……現在擔心的是,這些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屋主過後沒錢了,來個一屋多賣?屋主這樣做算不算詐騙?還有就是拆遷,合同上有寫如果拆遷!賠償款會給我,但是如果屋主反誨不給、能告他嗎?
答案
如果你是本村村民可以落實情況後再買,若不是本村村民不建議購買。
1、由於農村房屋宅基地特殊性質,農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農村房屋的買受人必須是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具體說來有就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和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
2、集體組織內部成員有三種具體情況: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
購買廣州農村自建房有風險嗎
1、購買廣州自建房房產可能是違法建築
村民建造農民房應當辦理相應的證書,即建房土地使用證、建築許可證和居民興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書。買賣的農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搶建的,根本沒有合法建造的手續。還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過期的證書、或者是超過證書規定面積私下加建的,這些都屬於違法建築。
2、購買廣州自建房農民房無法過戶,不能將房產證辦至買房人的名下
即使買房人簽了購房合同付完房款,並且實際搬遷進去一直居住,但這種房產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要原先的買房人沒有異議,買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由於農民房沒法過戶,即使買房一直在居住,但這個房產其實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產。
3、購買廣州自建房房產買賣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農民房轉讓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而宅基地使用權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買房人是本地集體組織戶口的村民,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如果買房人是城鎮戶口居民或者非當地戶口的村民的一般認定合同無效。
在此善意地提醒大家,購買房屋是終身大事,千萬不能貪小便宜,否則難免吃大虧,弄不好便會血本無歸!所以在購買農村自建房時一定要考慮清楚,嚴格遵循法律程式,避免日後產生糾紛。